预防森林火灾牢记“十不要”“十不准”“八不烧”
森林火灾是非常可怕的灾害之一,它不仅严重破坏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而且会对人民生命财产和公共安全产生极大的危害,对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和生态安全造成巨大威胁。
目前发生的森林火灾绝大多数是
管好火源,要做好森林防火“十不要”“十不准”“八不烧”。
“十不要”是指:
一、不要携带火种进山;
二、不要在林区吸烟、打火把照明;
三、不要在山上野炊、烧烤食物;
四、不要在林区内上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
五、不要炼山、烧荒、烧田埂草、堆烧等;
六、不要让特殊人群和未成年人在林区内玩火;
七、不要在野外烧火取暖;
八、不要乘车时向外扔烟头;
九、不要在林区内狩猎、放火驱兽;
十、不要让老、幼、弱、病、残者参加扑火。
“十不准”是指:
一、不准烧荒烧垦、烧荒积肥、烧田埂草;
二、不准上坟烧纸、烧香;
三、不准燃放鞭炮、放孔明灯;
四、不准吸烟,乱扔烟头;
五、不准在野外烧蜂、烧蚂蚁、烧火驱兽;
六、不准点火把照明;
七、不准痴、呆、精神病患者、小孩独自进入林区;
八、不准见火不报;
九、不准在林区烤火取暖、生火野炊;
十、不准破坏森林防火宣传牌、喇叭、摄像头。
预防森林火灾,还要做到森林防火“八不烧”:
一、未经批准不烧;
二、风大不烧;
三、久晴不雨不烧;
四、太阳大不烧;
五、防火隔离带未修好不烧;
六、劳力未组织好不烧;
七、没有指挥者在场不烧;
八、打火工具未准备不烧。
本报记者 鲁妮娜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