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处作业危险大 家政人员需注意安全

来源:
2009-02-05 13:55
浏览:
收藏 打印

  春节期间,市区家政市场生意火爆。记者在对家政市场调查时发现,家政人员在为居民家擦玻璃时,很少有人系安全带,家政人员的安全难以得到保证。

  家政人员安全意识淡薄

  4日,记者在市区一路口,看到两名家政人员正在一2楼住户家擦玻璃,这两名家政人员都没有系安全带。其中一位蹲在窗台上擦玻璃的家政人员说:“系安全带很麻烦,小心点就不会出现意外,再说也没有专门的安全带可系,找根绳子系着也麻烦。”“我们没有专门的安全带,只要小心点就不会出现意外了,遇到5楼以上的客户,就用绳子当作安全带。买安全带很浪费,而且也不知道哪里在卖安全带。”另一家政人员告诉记者,他们擦玻璃从没有安全保护措施,也没有发生过什么意外事故,所以没有太在意安全带的问题。

  “我家住在三楼,春节前,我联系了一家政公司的人员擦玻璃。两名家政人员蹲在窗台上擦玻璃,没有任何保护措施,我感到非常危险,不得不随时提醒她们要小心。”家住市区大北街72号的黄女士认为,家政公司应该为每个家政人员系带安全带,以免发生意外。市民郑女士也表示,现在很多居民都雇人擦玻璃,很多家政人员没有采取安全措施,她觉得如果发生意外,大家都脱不了干系。

  记者电话采访市区某家政服务公司,其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有安全带,可是工作人员在干活时嫌麻烦,所以一般都不用。

  “那你们给工作人员购买商业保险没有?”面对记者的提问,该负责人持否定态度。“想来就来,不想干就走,这是目前家政工人的普遍从业心态。”该负责人说,现在家政从业人员大多来自农村,很多人没有把干家政工作当作一份职业,而是临时解决生计的权宜之计。

  保障安全需双管齐下

  根据法律法规和相关司法解释,私人承揽擦玻璃业务,如果在没有采取任何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造成失足坠楼受伤等后果,自身应承担大部分责任;雇主应提示擦玻璃人员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如果对方执意冒险作业,应当及时解除合同,否则要承担部分责任;家政服务公司如果已经为员工配备了安全带等安全防护工具,员工工作时没有使用,导致人身伤害,那么家政公司首先承担工伤医疗等费用,然后根据过错大小,向冒险作业人员追偿损失。

  “近年来,市民对保洁员的需求量逐渐加大,从事家政服务的人员也越来越多,但该类人群的权益保障却远没有跟上。”律师袁树国分析说,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从业人员在工作中受伤,可向所在单位申请工伤待遇,但在实际认定中存在一定难度。

  “为了保障家政人员的安全,需要双管齐下。”袁律师表示,一方面,家政公司一定要严格管理,不许家政人员危险作业,对不执行规定的员工,应及时处罚。另一方面,雇主要监督家政人员,对于没有采取安全措施的员工,应该拒绝使用。记者石雨川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  

政府网站标识码5118000022    川公网安备51180202511865    蜀ICP备1302130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