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追数百米 抢夺者束手就擒 抢钱包者竟是未成年人

来源:
2010-10-20 11:41
浏览:
收藏 打印

  三位妇女正在青衣江边散步,突然,一个瘦小的黑影从夜幕中窜出,将其中一位妇女手中的钱包强行抢走,迅速向路边菜地逃窜。就在众人高呼抓小偷之时,人群中一个白色的身影穿过车流滚滚的公路,风驰电掣般地冲向小偷……这是9月29日晚发生在市区水中坝双江路的惊险一幕。

  夜色下小偷伸出“三只手”

  从发现小偷抢夺,再到成功抓住小偷,整个过程只有大约5分钟。白衣男子的举动赢得了在场市民的掌声。16日,记者如约见到了当日的女失主王亚玲女士和见义勇为的白衣男子刘川。

  虽然已时隔半月有余,但王亚玲对当时的整个经过依然记忆犹新。9月29日晚8时20分,城区水中坝双江路,国庆节前夕,在市区某中学上班的王亚玲与两位同事在江边散步,一路走来颇为惬意,却丝毫不知危险正在向她们一步步靠近。

  就在距青衣江大桥约200米处,一个瘦小的黑影从她们身后迅速靠近,就在快要超越王女士一行时,有人突然将手伸向王女士手中的钱包,瞬间拉断了钱包的包带,并在抢过钱包后立即穿过公路,反方向往水中坝的菜地逃窜。突如其来的一幕让王女士惊得目瞪口呆。数秒后,回过神来的王亚玲高呼:“抓小偷!抓小偷!有小偷抢包了!”

  而就在此时,一个白色身影从人群中冲出,风驰电掣般地往小偷逃窜的方向奔去。“不要怕,我老公已经追上去了。”白衣男子的妻子安慰王女士,同行的同事也随即拿出手机拨通了110报警电话。

  陌生男子勇抓小偷

  从人群中冲出的这个白色身影就是刘川。当天晚上他正陪同妻子在江边散步,就在他们走下青衣江大桥不久,前方不远处发出的呼喊声引起了刘川的注意。

  “遭了,前面出事了。”刘川来不及嘱咐妻子,就一路飞奔而去,穿过车流,跳下一个个高高的田坎。而刘川的这一举动,也出乎小偷的意料。眼见有人紧紧追赶,慌不择路的小偷乱了阵脚,最终在跑出数百米,跳下一处2米多高的田坎后,崴了脚趴在地上动弹不得。紧追不舍的刘川冲上前去将其制服。

  小偷声称钱包已丢在路边一处农田中,可一同前往寻找钱包。面对小偷的诡计,刘川并未理会,而是继续将其牢牢控制住,直到扭送随后赶到的110民警。在灯光明亮处,人们这才注意到,小偷还是一个稚气未脱的未成年人。

  警方:

  提倡见义勇为更提倡见义智为

  “来不及想,就是一种本能。”当记者问及事发当时是否考虑过会危及自身安全时,作为退伍军人,现在市区某中学任教的刘川表示,当时一心只想抓住小偷,但在追逐小偷的同时,为了保护自己,他捡了一个较大的石块作为防御武器。

  雨城区公安分局东城派出所民警表示,见义勇为是我国的传统美德,但在见义勇为的过程中,如何保护自己的生命安全同样也不能轻视。同时也希望广大市民在遇见类似突发情况时,要从现场实际情况出发,量力而行,达到最好的效果。

  据民警介绍,涉嫌抢夺的李某今年刚满14岁,来自单亲家庭,父母均在外地打工,家中爷爷长期卧病在床,而奶奶年事已高,平日已无力监管。9月27日左右,李某来到雨城区,在将身上所带不多的钱物用尽后,囊中羞涩但又饥渴难耐,终于心生抢包的念头。而未成年人涉嫌抢夺的案件,从事办案工作多年的他也是第一次遇见。按照相关规定,警方当日就通知李某家属将其领回,并责成对其严加管教。

  根据《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夺、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将责令其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时,也可由政府收容教养。

  记者孙振宇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  

政府网站标识码5118000022    川公网安备51180202511865    蜀ICP备1302130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