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 部分提取限制条件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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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3 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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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满足中低收入群体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有关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进行优化调整,实施“一提高、一申请、两取消”的新举措,保障购房消费,为促进雅安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此次公积金政策调整的重点之一是放宽提取限制条件。据悉,新的住房公积金使用优化调整政策明确规定,缴存职工与父母、子女以共有产权形式购买自住住房的,取消公积金提取份额限制;缴存职工符合异地购房提取条件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和用于偿还贷款本息。

另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可贷额度为借款申请人及共有人的公积金缴存余额之和的40倍,但单笔贷款的额度不高于雅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公布的最高贷款额度(我市现行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单缴存职工60万元、双缴存职工70万元)。同时,为推动川渝一体化发展,在重庆市、成都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取消户籍地、缴存地限制。

本报记者  石雨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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