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山县“五个落实”办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来源:
2009-03-16 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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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领导落实。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的办理,全县由县长负总责,分管副县长牵头负责分管系统的落实。二是部门落实。县级相关部门“一把手”是办理工作的责任人。三是工作落实。分管副县长要专题研究分管系统的办理措施,各职能部门要认真办理。四是时间落实。全部意见建议要在半年内办理完毕。五是反馈要落实,要将办理情况向县人大、县政协书面报告,并向有关代表和委员们及时反馈,征求意见。(审签领导:姚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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