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兴县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土地利用实施规划通过省国土资源厅审查备案
近日,《宝兴县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土地利用实施规划》通过省国土资源厅审查备案。国务院和省上下达我县灾后恢复重建建设用地指标为399公顷,其中城镇113公顷、农村94公顷、基础设施建设128公顷、独立工矿64公顷,基本能满足灾后恢复重建用地需要。本实施规划进一步细化了各类建设用地指标,并对土地开发整理和复垦进行了合理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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