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救灾车辆逃检逃费 驾驶员遭顶格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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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4-20 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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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雅安日报讯 一无证驾驶员为逃避交警检查、偷逃道路通行费,竟然采取悬挂“救灾物资”横幅的形式假冒抗震救灾车辆——该驾驶员在成雅高速公路雅安西康收费站被查获,领到了交警开出的最高罚单——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青海玉树发生强烈地震后,四川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支队便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协同青海玉树抗震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通知要求经过高速公路的抗震救灾车辆,一律免费放行,同时严查鱼目混珠车辆。
  四川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支队成雅二大队(简称成雅二大队)根据相关精神和统一部署,在辖区重要出站口和路面24小时值守,一则全力保障抗震救灾道路畅通,二则对可疑车辆实施检查,预防不法车辆偷逃通行费。
  18日,成雅二大队大队长高峰带领夜班执勤民警在成雅高速通往玉树的必经出站口西康收费站,依法对出站车辆进行检查,为救灾车辆提供帮助。
  当天晚上21时许,民警发现距西康收费站约100米处,停靠着一辆重型货车迟迟不下站,以为货车出现故障的民警,上前寻问驾驶员是否需要帮助。当民警尚未走近这辆货车时,发现两名男子正在往车头上悬挂写有“救灾物资”等字样的红色横幅,而且该货车没挂号牌。
  为何在半路挂横幅?该车驾驶人员的举动当即引起民警怀疑。
  这辆货车出站后,民警一边对驾驶员出示的驾驶证和临时号牌进行检查,经过网上比对,民警发现其驾驶证和临时号牌均是伪造,且该车驾驶员属无证驾驶;一边询问驾驶员所载货物是否属于抗震救灾物资。该驾驶员最后低头承认:他以悬挂“救灾物资”横幅的形式,冒充抗震救灾车辆,是为了偷逃通行费。随后,路面巡逻民警将该车扣回大队处理。
  昨(19)日上午,成雅二大队再次进行调查,确定该驾驶员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使用伪造的机动车驾驶证,其行为属无证驾驶;假冒抗震救灾车辆逃避检查和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其行为已经构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等违法行为,当场作出顶格处罚:处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1000元;该驾驶员使用假驾驶证,处罚1000元。
  当天上午10时,该驾驶员已被成雅二大队移送市公安局拘留所执行拘留。
  记者 彭加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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