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财政局加强汛期灾害防治工作
一是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发挥财政职能,及时掌握全市汛期灾害防治情况,积极争取上级山洪灾害防治项目资金3595.6万元、地质灾害防治资金48082.76万元。
二是建立优先保障机制。认真落实市政府对抢险救灾资金调度的要求,及时拨付抢险救灾资金。针对突发性自然灾害,实行“先办后补”的办法,建立资金拨付快速通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是支持灾害防治体系建设。通过及时拨付上级专项资金、加大本级财政投入、整合零散资金等多种举措,支持完善修订全市江河防洪、城市防洪、大中型水库、重要水库的防洪预案,加固病险水库和震损水库,集中整治城区主要街道的雨水管网、排水管道和城市内涝问题,提高灾害防治水平。
四是强化救灾资金监管。严格执行自然灾害防治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加强对各具体项目资金使用进行跟踪问效,坚决杜绝挤占、挪用、截留行为。同时督促各县(市、区)落实相关项目配套,严格执行专款专用相关规定,确保灾害防治资金效益得到充分发挥。
五是加强组织领导。及时编制防汛抢险应急预案,认真落实领导带班和人员值班制度,实时掌握防汛动态,妥善协调、处置各类突发情况。加强机关防汛工作,坚持每天巡查制度,确保机关安全度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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