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全县采取措施化解基层矛盾

来源:
2006-06-2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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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县委成立了矛盾纠纷调解指导委员会,各乡镇健全了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村(居)建立了调委会,做到机构、人员、场所、经费四落实,全县用于调解中心建设资金达 80余万元。二、对当前存在的各类有可能越级、集体上访的重点人、重点事,组织专人进行排查和清理。截至目前,共排查出不稳定因素42个,其中36件已得到妥善处理。三、 对排查出的重点问题,按照“三不放过”和“属地管理”的原则,落实包案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限期解决。四、坚持一月一次治安形势分析评估制度,及时调处村级不能化解的 矛盾;建立健全了矛盾纠纷排查、情况报告、交办督办、联动联调、应急处置、考核奖惩等各项工作制度,规范基层矛盾调解工作。今年以来,全县共受理矛盾纠纷1024件,调解 成功1008件,成功率达98%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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