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起市级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从10%提到12%
本报讯2006年12月31日,记者从市房管局获悉,1月起,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都将提高,其中,市级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从原来的 10%提高到12%。
据了解,以前我市公务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以4项工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之和为缴存基数,事业单位则以固定工资和津贴作为公积金缴存基 数。1月起,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将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具体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同时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也将以工资总额作为基数。在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同时,我市也提高了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市级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从原来的 10%提高到12%。
市房管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近年来,随着房价的上涨,住房公积金对圆老百姓购房梦的作用可谓是杯水车薪。此次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既是雅安住房公积金与外 地市州的接轨,也是政府从维护职工切身利益的角度,切实提高职工住房消费能力的具体体现。
记者陈化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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