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结合部环境专项治理行动——“1+6”牵头部门在行动
市体育馆门前的公路干净整洁 记者 胡志煜
在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城乡结合部专项治理行动(简称专项治理行动)进入第二阶段——集中治理阶段之时,“1+6”牵头部门在专项治理行动中成为使用频率较高的“热词”。
昨(14)日,记者从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1+6”牵头部门按照市治理办制定印发的《雅安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城乡结合部专项治理行动总体方案》和“条块结合”原则,为集中治理阶段各项工作强力推进做了大量前期准备工作。
“1+6”牵头部门即:市委宣传部+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综治办。
市委宣传部:形成了宣传全域治理,全力推进,全面达标,拓展深化治理范围,全面提升治理水平,营造更加整洁优美城乡环境的总体思路。要求各新闻单位要加强领导,确定专人负责宣传报道工作的组织实施,突出实效,新闻媒体要综合运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媒体进行立体式宣传,营造出强大的舆论声势。牵头单位要充分利用公共场所宣传设施,扩大宣传覆盖面。
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进一步加强对城乡结合部违章建(构)筑物集中治理的规划指导,摸清底数,分清职责,加强规划,建立机制,有力遏制城乡结合部的违法建设行为。
市交通运输局:就指导、督促各县(区)抓好城乡结合部国、省、县(区)、乡村道路的环境治理工作进一步明确了任务,对国道沿线进行了督导检查,重点检查了G108线的治理情况。
市水务局:组成督导小组,具体落实对各县(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城乡结合部水环境专项治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市商务局:及时到雨城区城乡结合部进行摸底调查,与相关部门衔接,迅速成立了市废旧物资收购站点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市工商局:切实履行市场治理牵头部门职责,召开全市工商系统会议进行再动员、再部署,举全局之力,搞好市场管理,强化督导,狠抓落实,严格问责。
市综治办:制定并印发了《雅安市城乡结合部铁路沿线集中治理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责任分工。汉源县综治办将督促乌斯河镇、永利乡严格按照区段落实各村组、护路队员责任,积极参与管辖区段的清扫保洁、清除卫生死角等工作;督促乌斯河镇政府负责协调铁路派出所对乌斯河火车站进行集中治理,确保车站整洁干净卫生。记者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