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守安全生产红线 芦山县被确定为全市首家创建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单位
本报讯 安全,是一座城市发展的底线和生命线。近日,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芦山县被确定为全省4个县之一、全市首家创建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单位。一刻不松向前推进、一着不让狠抓落实,芦山县之所以能够脱颖而出,成为全市首批创建单位,凭借的不仅仅是硬招牌,还有全县上下落实全市“转树作抓”要求,严格安全生产责任、抓牢安全生产监管、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等硬功夫。
积极开展探索。为切实抓好创建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各项工作,确保创建工作有序进行,按照芦山“三争一走”工作要求,芦山县应急管理局积极赴市局、省厅对接相关工作,开展了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基础条件调研;提出了强化城市安全源头治理、健全城市安全防控体系、完善城市安全防控机制、提高城市安全法治水平等四个方面的主要任务,定下率先探索的总基调;先后赴隆昌市和新都区就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进行考察学习和工作交流。
科学统筹推进。今年3月,全县召开了“芦山县创建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座谈会”。会上,邀请专家介绍了创建工作内容和基本要求,各涉及创建工作的单位进行座谈交流。今年4月在“芦山县综合减灾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和“芦山县综合减灾主题公园建设项目”设计方案中,融入了争创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的内容。
安全基础支撑。芦山县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以“如坐火山、如临深渊、如履薄冰、如临大敌”状态紧抓不放、一抓到底,着力在风险辨识和管控、隐患排查和消除上下功夫,高位统筹推进相关创建工作,事故控制效果明显。芦山县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践行“两个维护”、响应伟大号召,当好群众生命安全“守护神”、发展成果“保卫者”,持续用力,久久为功,以钉钉子精神全力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同时,省级财政部门将创建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工作经费列入优先保障范围,在应急管理专项中进行足额安排,给予芦山县200万元财政补贴,确保创建工作
创建工作任务重、要求高。紧起来、跑起来,强化城市运行安全保障,有效防范事故发生,扎实推进城市安全高质量发展,芦山在行动。“以创建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为契机,全县齐心协力抓创建,攻坚克难抓落实,相信整个县城安全源头治理、安全风险防控、安全监督管理、安全保障能力、安全应急救援、安全状况必定会迎来本质的提升。”展望前景,芦山县应急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言语掷地有声。
记者 石雨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