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雅安市深入开展制度廉洁性审查
近年来,四川省雅安市深入开展制度廉洁性审查工作,目前共审查规范性文件213件,提出审查意见146条,取得良好成效。
一是建立审查机制。明确由廉审小组统一领导,纪检监察机关牵头负责,党委办、人大法工委、政府法制办协作配合,起草单位、相关职能部门、专家学者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制度廉洁性审查。以市、县(区)纪检监察机关为主体组建一级审查网络,以部门纪检监察机构为主体组建二级审查网络,实现审查网络全覆盖。同时完善审查制度,实行“两次审查”制,起草文件经本单位纪检监察机构初审后送交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审查;实行“分类审查”制,专业性文件由职能部门先行审查,综合性文件由纪检监察机关直接审查;实行“开放审查”制,除不宜公开的以外,其他文件均需公开征求意见;实行“三方参与”制,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文件,由起草单位、管理相对人和专家学者等共同会诊。
二是明确审查重点。明确重点内容,着力解决无依据增设权力或权力配置不当引发的部门利益保护、侵害公共利益等问题,部门之间职权交错、趋利避害等问题,自由裁量权过多过大的制度设计或有权无责、权责不一的问题,缺乏法纪责任和监督措施等问题。明确重点领域,围绕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政府采购等方面规范性文件的廉审;围绕人、财、物管理和事关国计民生的重点领域,加强对干部人事政策、财经投资政策、物资购销分配制度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相关制度的廉审;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加强对经济社会发展重大决策部署等制度的廉审。明确审查标准,坚持以廉洁为标准,认真查找和纠正违反廉洁规定的制度设计,以合法为标准,认真查找和纠正不和谐、有冲突的制度设计。
三是落实审查工作。将廉审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明确起草单位、审查单位、发布机关和协作单位的工作职责,规定规范性文件必须经过廉审,未经审查或含有不廉内容的不得发布。定期组织督查,对不按要求报审、不落实审查意见、不反馈采纳情况的问题进行督办并严格问责,确保制度廉洁性审查工作落到实处。
(据四川省预防腐败局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