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山县实施“五大工程”服务新农村建设
一是市场兴农工程。支持个体私营企业向农产品加工、种养殖业和农业生产服务行业发展,改革、完善个体私营企业登记工作,坚持发展特色农业;引导扶持农村经纪人组建芦 山、天全两县交界处的“三层岩”农副产品交易市场,畅通农副产品流通渠道。目前,全县有绿色农业和生态农业个体户8户,个人独资企业10户,合伙企业、私营有限公司和农民 合作经济组织18户;“三层岩”市场已成为我县最大的生姜、生猪集散地。二是品牌强农工程。采取多种形式向企业、农民宣传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证明申请程序等知识,让涉农 企业了解、掌握商标对农产品的重要作用,认识运用商标抓市场的重要意义。目前,我县按程序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幺妹子”、“芦山花灯”等服务商标报,积极引导龙门花生、 根雕、茶叶等具有原产特征的农副产品申请注册商标,拟将已拥有一定知名度的“亨达马牛山”、“夹金山”、“芦铁”等申报为知名商标。三是合同助农工程。把推进订单农业发展 作为当前促农产品生产流通、保护农民利益的重要举措,以涉农合同帮扶为抓手,通过订单助农、兴农、富农,促进农民增收,企业增效。协助芦山县绿源肉牛养殖场乡农民推广养殖 西门答尔肉牛,签订养殖合同86份,合同履约率达100%,农户区饲养肉牛达226头,预计每头牛企业可赢利2000元、农民赢利4000元。四是经纪活农工程。按照“大 力培育、全面发展,逐步规范”的工作思路,加大对农村经纪人队伍培育发展,放宽农村经纪人的市场准入条件。今年,已登记注册农村经纪人组织8户。五是红盾护农工程。以“倾 力爱农、护家、帮农、打击抗农、害农、损农”为主题,以春耕、三夏、秋冬等关键农时季节为重点,全面整顿种子、农药、农膜、肥料、农机及零配件等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秩序。上 半年,开展三次大规模整治行动,共检查农资经营户116户,查处7户农资违法经营户,规范农资经营户37户;与79户农资经营户签订“农资产品质量责任书”;在全县9个乡 镇6个社区成功建立61个“12315”维权站点,受理农村消费者投(申)诉案21件,涉及金额5.68万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7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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