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山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第九次会议召开
7月3日上午,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第九次会议在行政中心第六会议室召开。市委常委、县委书记、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宋开慧主持会议,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监察委代理主任、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高勇及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出席会议。县委联动巡察组组长、副组长和联络员列席会议。
会上听取了县委联动巡察组组长王健康关于巡察县人民法院党组的情况汇报,审议通过了《中共芦山县委联动巡察组关于巡察县人民法院党组的情况报告》。
会议指出,联动巡察组在省委第二巡视组副组长、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工作负责人雷超同志统筹、协调和指导下,按照政治巡察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等“六个方面”,坚持以下看上,突出“关键少数”,查找政治偏差,深入揭示了县人民法院党组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发现了一些“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政治“显微镜”、“探照灯”的作用既得到了凸显,“1+1>2”的联动功效也得到了充分发挥。
会议强调,发现问题是前提,整改落实是关键。要始终坚持成果运用,抓实“后半篇文章”,联动巡察组要对发现的问题原原本本、严肃反馈,通过建立台账、挂牌销号、跟踪督办、检查验收等方式,督促整改。县纪委监委要及时分类处置,实践运用“四种形态”,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县人民法院党组要加强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党组书记要认真落实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坚持把自己摆进去,主动认领责任;各部门负责人要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要建立对巡察整改情况督查督办制度,把督促巡视巡察整改落实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
会议要求,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联动巡察组要督促县人民法院党组扎实整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廉洁自律和群众腐败方面的问题。县人民法院党组要联系工作实际,严肃开展对照检查和剖析反思,举一反三全面整改,确保反馈问题得到解决、整改见到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