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经县大力发展生猪产业
按照“政府引导、政策扶持、企业带动、农户自愿”的原则,全县引导和鼓励农户与龙头企业建设符合“人畜分离,独立建圈,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的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对年出栏300头以上的商品猪饲养场(小区),在本县屠宰上市的县财政每头奖励补贴20元,对年存栏能繁母猪5头以上的标准化规模养猪场(小区),新购进一头能繁母猪县财政一次性补贴100元。2009年,全县年出栏生猪50头以上的规模场和专业大户达173户,其中1000头以上的4户,全年生猪出栏111555头,同比增长4.7%,生猪存栏87324头,同比增长5%,并推广了“生物发酵零排放生态养猪新技术”。(审签领导:石华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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