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逗硬”查处公积金违规行为 9月我市将先行自查
雅安日报讯 近日,记者从省住建厅网站获悉,8月15日,省住建厅印发了《四川省住房公积金缴存“控高提低”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将从10月起,重点抽查各地住房公积金缴存数据。
《方案》要求,从9月起,各市州相关部门将先行自查。11月20日前,省住建厅将对问题较为严重的市州下发整改通知书。12月底前,将通过提取数据等方式进行整改复查。
据了解,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不超过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缴存比例最高不超过缴存基数的12%,最低不低于5%。我市多数企事业单位采取7%的比例进行缴存。
按照相关规定,在就业单位连续工作6个月以上的即为稳定工作人员,单位就必须为其缴存规定数额的住房公积金,这意味着党政机关司机、公安协警、医院护工等临聘人员都享受住房公积金的福利。但在极个别的单位却存在为高收入职工高额缴存、对中低收入职工不缴存或少缴存的情况。
记者 王星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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