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公检法司逐步恢复:就是下刀子刑案审理也不能停

来源:
2013-04-24 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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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后芦山帐篷法庭审结首起刑案。本报记者 王建军摄

  “刑案审理不能停,就是下刀子也得审”

  记者直击震后雅安公检法司职能逐步恢复

  ■法院:刑事案件审理耽误不得,别说下点小雨,就是下刀子,该审的案子也得审啊

  ■公安110:现在灾区的警情大都是“磨嘴皮子的事情”。这几天讲的话比以前一个月讲的话都要多几倍,嘴快要磨出泡了

  ■看守所:亲情热线电话开通后,雅安市看守所通过在押人员自身和民警代帮,为重灾区传递了无数次的问候与祝福,交换着彼此的思念和感动

  □现场目击

  4月23日早8时,小雨。芦山县城在余震中醒来。

  芦山县人民检察院大楼旁的草地上,检察官黎明走出帐篷,低头抻直衣襟。

  一会儿,芦山县人民法院的帐篷法庭将开庭审理一起刑事案件。黎明将赶去出庭支持公诉,并依法对刑事诉讼进行法律监督。

  雅安地震,芦山县公、检、法、司四家大楼早已成危楼,干警们全部搬进帐篷办公。3天之后,检、法两院恢复办案。而在此之前,公安局治安巡逻、司法局纠纷调解一直未曾停歇。

  细雨绵绵中被告人头上撑起一把伞

  9时30分,芦山县法院帐篷法庭前,被告人高某涉嫌滥伐林木罪一案开审。

  询问被告人姓名,告知被告人权利义务……一番例行程序之后,审判长周秋松说,这是本案第二次开庭审理,公诉人有证据要补充。

  检察官黎明提交新的证据时,绵绵细雨已经打湿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和公诉人的头发、肩头。

  《法制日报》记者观察到,庭审现场有两把大伞,一把撑在法庭书记员头上,另一把,则给被告人遮住了雨滴。

  “被告人高某的行为构成滥伐林木罪,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黎明腰板挺直,一字一句道,“被告人高某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其未经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而进行任意采伐本人经营管理的林木的行为,属无证采伐,且采伐林木蓄积485.4393立方米,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属数量巨大。”

  鉴于高某在案发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罪行,公诉人建议对被告人高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适用缓刑,并处罚金。

  审判长给被告人最后陈述的机会,高某摇头放弃。

  雨滴渐渐加大,审判桌面低凹处已有积水,审判员摸出一块抹布,快速擦去。

  9时38分,周秋松宣布休庭20分钟,待合议之后宣判。

  9时58分,雨点已经连成雨线。法官、检察官准时出现。

  “早上下雨不得停,往往一下就是一天。”法庭旁边的帐篷下,芦山县检察院政治处主任郭伟对《法制日报》记者说。

  草地上,人们的头发都湿漉漉的,肩头被雨水淋透。

  审判长周秋松宣读判决:高某犯滥伐林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三万元。

  “我不上诉了。”高某接受了这个判决结果。

  芦山县法院院长李亚峰向《法制日报》记者介绍说,被告人高某此前已经取保在家,4月11日,法院通知23日开庭。昨天下午,法官再次通知高某,高某称家里走得开,一定到庭。今天此案是如期开庭。再说刑事案件审理耽误不得,别说下点小雨,就是下刀子,该审的案子也得审啊。

  与此同时,另一桩经济纠纷案件也在另一个帐篷里审理。法官方蓉说,案卷是从危楼里抱出来的。办公室的门都变形了,她们砸开柜子才取出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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