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不完全统计,芦山县农村妇女总数35207人,农村留守妇女6066人,留守妇女劳动强度大、心理压力大、感情生活堪忧、婚姻家庭出现危机,2006年离婚270余件,2007年离婚280余件。为改善她们的婚姻家庭状况,芦山县一是加大对农村文化传媒市场的监管力度,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净化文化传媒市场,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和公民道德教育,倡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以开展评选“五好文明家庭”、好丈夫、好妻子、好婆媳等丰富多彩的活动,倡导社会新风,树立正确的婚姻家庭观念,构建和谐家庭。二是加大妇女维权力度。引导广大农村留守妇女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培养她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积极发挥妇联等群团组织的优势,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执行力度,引导和帮助留守妇女尽量把婚姻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三是呼吁相关部门加大户籍制度改革力度,创新农村土地流转制度。呼吁相关部门逐步放开城乡户口迁移制度,真正做到城乡居民在发展机会面前地位平等,实行农村土地流转制度的创新,在自愿的基础上通过转让、转包、联合服务等办法,允许土地经营权依法有偿转让,让农民放心地流动和转移。四是鼓励外出务工农民回乡创业,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地转移。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和乡镇企业,制定优惠政策,在推动县域经济发展的同时也使农民工能兼顾家庭的生产和生活,实现剩余劳动力的就地转移,从而减少农村留守家庭。五是外出务工培训与家庭教育相结合。对外出务工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和管理时,把劳动技能、文化知识与相关法律法规及家庭教育知识结合起来,教育和引导他们自觉履行家庭责任和义务,遵守和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维护婚姻家庭的和睦与美满。(审签领导:李茂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