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核定征收率定为1%

来源:
2006-09-14 00:00
浏览:
收藏 打印

  今年8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文件,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将全省不能提供完整、准确房屋原值凭证的二手房交易个税核定征收率暂定为3%。暂定的标准会维持多久?又会怎样调 整?一时间,市民议论纷纷。记者11日从市地税局了解到,根据省地税局授权,经市政府批准,市地税局日前已将我市核定征收率调整确定为1%。在二手房交易中,能提供完整、 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能准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仍按转让赢利部分的20%征收。
  调整符合雅安实际
  “对不能准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二手房交易,个税核定征收率由3%调整为1%,符合雅安实际情况。”市地税局所得税科科长曹玉香介绍说。对不能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 值凭证的二手房交易,按1%的核定征收率征税,已经考虑到雅安的实际情况。目前,省内如成都等地均已确定按1%核定征收率征税。我市作为发展中城市,核定征收率不宜过高, 以免增加市民正常二手房交易的负担。
  市民王先生表示:“我当初装修房屋的票据已经丢失,如要售房,只能按3%税率缴税,这是我迟迟不愿将房子出手的原因。有买家为我的房子出价15万元,按标准计算,就得 缴4500元的税,我觉得不划算,就只有选择观望了。”而据记者了解,像王先生这样的房产卖主,在我市还不少。他们大多认为,当卖主不能提供完整、准确房屋原值凭证时,个 税的核定征收率过高不符合我市经济发展实际情况。
  二手房市场有望回暖
  记者在采访时了解到,对于售房方不能提供完整、准确房屋原值凭证的二手房交易采取较低的核定征收率征收个税,在一定程度上会激发市民对二手房交易的积极性。
  某单位的退休职工李女士手里有两套住房,先前考虑到自己票据不全,3%个税征收率偏高,就一直没有出手。如果个税核定征收率下降到1%,她打算将其中的一套住房抛售出 去。
  在采访过程中记者了解到,在雅安像李女士这样,有旧房等待出售的市民不少,其中不乏手里拥有几套住房的房主,这些人大部分都是将自己手里闲置的住房出租出去。现在征收 率调整为1%后,有不少人愿意将原来出租的房子出售,从而有望引起二手房市场回暖。
  对二手房买家是利好
  房地产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指出,调低个税核定征收率,二手房市场的交易量有望增加。作为二手房市场“主力军”的中低收入阶层,在购买住房时也能得到更多的便利。
  “对我来说,这样的调整也是好事。”刚刚来雅工作的李先生已经租房住了半年,深感租房的不便,早有买套二手房的打算。李先生和几位二手房卖主谈过,发现不少卖主都不具 备齐全的房屋原值凭证,往往希望把个税转嫁到买家身上,这让李先生很犹豫,买吧,要多出不少钱,不买吧,自己又很不方便。此次调低个税核定征收率,虽然只针对不能提供完 整、准确房屋原值凭证的二手房交易,但李先生认为,对他的买房计划也会有很大帮助。实习记者张艺萍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  

政府网站标识码5118000022    川公网安备51180202511865    蜀ICP备1302130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