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二手房流程

来源:
2015-04-14 03:52
浏览:
收藏 打印

  生活中能够全款买房的人占少数,大多数人选择贷款购房。不过,你了解贷款吗?贷款方式已逐渐多样化,有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等,相对于商业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具有利率较低、首付比例低的优点。而且,雅安买二手房也可办理公积金贷款,但是申请的流程是怎样的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科的工作人员为你介绍详细步骤。

  第1站

  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对象必须是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未负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缴存人;拟购房屋的房龄不得超过15年;满足公积金中心或贷款承办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2站

  贷款所需资料:

  买卖双方及配偶(或共有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包括未成年子女)、婚姻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2份);申请人及配偶(或共有人)收入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申请人、配偶(或共有人)及未满18岁子女在购房所在地房屋主管部门出具的房屋查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申请人及配偶(或共有人)银行信用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房屋买卖协议、卖方原房产证和土地证(验原件收复印件2份);完税证明、过户后的房产证和土地证(验原件收复印件2份);房屋预评估报告和房屋过户后办理的正式的房屋评估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若申请人非本市缴存公积金,需所属公积金管理中心(省内)出具的异地公积金缴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公积金中心要求的其他资料。

  第3站

  在“贷款受理”窗口提交贷款申请:

  申请人及配偶(或共有人)带上申请贷款所需个人资料到公积金贷款窗口提交贷款申请,公积金中心初审通过后通知买卖双方办理完税和首付款冻结手续。

  第4站

  房屋过户:

  公积金中心复审通过后,通知买卖双方办理房产过户登记和正式房屋评估报告,并将过户后的房产证、土地证、房屋评估报告交到公积金中心。

  第5站

  签订借款合同:

  申请人及配偶(或共有人)带身份证、婚姻证明原件到银行签订借款合同。

  第6站

  办理抵押登记:

  申请人及配偶(或共有人)带身份证、婚姻证明、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原件到房管部门和国土部门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并将《房屋他项权证》、《土地他项权证》、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等相关手续交到公积金中心。

  第7站

  贷款发放:

  委托银行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并通知借款人次月开始还款。

  注意事项:1.办理申请,签合同(借款合同)时,申请人及配偶(或共有人)必须同时到场; 2.提前还款必须满一年以后办理。

  如需更多地了解有关住房公积金贷款方面的信息,请拨打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热线:12329或贷款科电话:2630379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  

政府网站标识码5118000022    川公网安备51180202511865    蜀ICP备1302130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