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山县森林公安局救助一只野生鸟类
近日,芦山县森林公安局民警通过群众举报,救助了一只三有(有益、有重要经济价值、有科学研究价值)野生鸟类“凤头(piti)”,最终将其放归野外。芦山县森林公安局民警表示,爱鸟护鸟、保护野生动物是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体现,大家都应该自觉加入到爱鸟护鸟的队伍中来。目前,正值保护鸟类的重要时期,面对伤害鸟类的违法犯罪行为,森林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图为被救助的凤头。
雅安日报/北纬网记者 肖科

被救助的凤头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