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兴县成立城乡环境治理综合管理局
近日,宝兴县城乡环境治理综合管理局正式成立,为正科级单位,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行政执法管理股三个股室。主要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规划管理、城市绿化管理等10个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和其他职责。另外,灵关镇、陇东镇、硗碛乡成立城乡环境管理分局,其余各乡(镇)成立城乡环境管理站。此举旨在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健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努力营造干净、整洁、优美的生产生活环境。(审签领导:彭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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