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1月1日起预包装食品必须标示营养成分

来源:
2012-12-28 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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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选购的食用油包装上标注的营养成分表

  饼干、酱油、肉酱、腐乳等过去很少标注营养成分的产品,以及过去标注营养成分的速冻食品、奶制品等,均在“强制性标注”之列——

  你知道什么是营养标签吗?你知道在购买食品时,要先看食品包装上的营养标签,根据自己身体需要有目的进行选购,达到合理膳食吗?

  今年10月国家发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以下简称《通则》)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通则》实施后,食品外包装营养标签将有统一标准。这不仅能规范企业食品营养含量标示,促进食品产业发展,还便于消费者按照食品营养含量合理饮食。

  食品种类和标注成分有规范

  预包装食品指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包括预先定量包装以及预先定量制作在包装材质和容量中并且在一定量限范围内具有统一的质量或体积标识的食品。

  《通则》要求,预包装食品分为强制标注与可以豁免两大类。其中,饼干、酱油、肉酱、腐乳等过去很少标注营养成分的产品,以及过去标注营养成分的速冻食品、奶制品等,均在“强制性标注”之列。“可以豁免”产品主要有生鲜食品(如包装的生肉、生鱼、禽蛋等)、乙醇含量不小于0.5%的饮料酒类、包装的饮用水、现制现售的食品,以及包装表面积较小、每日食用量较少的预包装食品。

  在食品标签内容方面,预包装食品应当在标签上强制标示包括能量以及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和钠4种核心营养素的含量值,及其占营养素参考值(NRV)的百分比。《通则》规定,食品配料含有或生产过程中使用了氢化和(或)部分氢化油脂,在营养成分表中应当标示出反式脂肪(酸)的含量。对能量和营养成分的高低、有无、增减等描述,《通则》都规定了具体的含量要求和限制条件。

  针对当前一些食品企业存在的营养标签夸大宣传、弄虚作假欺骗消费者等问题,《通则》要求,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标示的任何营养信息,应真实、客观,不得标示虚假信息,不得夸大产品的营养作用或其他作用。

  部分营养标签已提前“上岗”

  25日,记者走访我市部分超市发现,虽然《通则》还未实施,但不少食品营养标签已提前“上岗”。

  在市区中大街某超市食品区,饼干、袋装肉食,及一些酱油、奶制品等包装上,都清晰地标注了能量、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钠及其相应的营养素参考百分比。在速冻食品产品区,多数品牌产品的营养成分表也标注完整。

  市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科负责人告诉记者,作为食品安全工作的一部分,对我市食品流通企业关于预包装食品必须标示营养成分的宣传、教育工作一直都在进行。实施《通则》后,预包装食品营养成分标注的行为将得到规范,特别是脂肪、碳水化合物及能量等基本元素都会按照统一标准标注,这样消费者在购买时可以有对比性,同时也能够有效保证消费者的知情权。

  大部分市民不关注营养标签

  在市区某超市内,一名刘姓市民的购物车里装满了零食。当问及在购物时是否会关注包装上的营养标签时,他坦言并没多加关注。和他一起的一名女士也表示购物大多看喜好,很少关注营养标签。

  市民秦妮平时爱好养身,她常看健康养生类节目,对膳食营养有一定研究,她认为,标示食品的营养成分是好事,大家都可以根据需求选择性购物了。

  记者 蒋龙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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