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廉租房租赁补贴申请工作启动 补贴标准暂不变 审核程序更人性化
廉租房租赁补贴一年一申请,5月4日,市区2010年廉租房租赁补贴申请工作如期启动。与往年相同,市区各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办公室,以及从去年起开始纳入补贴范围的各乡镇政府内,前来咨询、办理申请事宜的市民络绎不绝。“申请标准是否有变化?审核程序是否更加优化?申请标准中的人均收入最高界限是如何制定的?针对这些市民较为关心的话题,近日记者采访了雨城区规划和建设局房管科相关负责人。
申请时间延长
审核程序简化
记者:今年主要负责廉租房租赁补贴申请工作的单位,以及申请时间和标准与去年相比有哪些变化?
房管科:从今年起雨城区廉租房租赁补贴工作,正式由雨城区规划和建设局房管科负责管理,以前负责此项工作的部门为市房地产管理局。今年起,为让更多符合标准的市民能顺利申请到廉租房租赁补贴,将申请时间从去年的1个月调整为2个月,时间为5月4日至6月30日。在申请范围和标准方面,标准暂无变化。申请范围除城区东城、西城、河北、青江街道办事处外,继续将姚桥镇、多营镇、对岩镇、大兴镇、南郊乡、北郊乡等乡镇纳入补贴范围。
今年申请租赁补贴的家庭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雨城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2人及2人以上家庭或年满40周岁以上的单身家庭(含征地农转非住房困难家庭),其中1人必须具有3年以上正式户口;无房户或现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的家庭;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在6480元/人(含6480元/人)以下的家庭。每月补贴标准为:低保家庭按5元/平方米,低收入家庭按4元/平方米。
记者:今年申请廉租房租赁补贴的审核程序与去年相比有哪些变化?
房管科:为进一步提高廉租房租赁补贴申请工作的效率,在今年的廉租房租赁补贴申请工作中,我们进一步优化了部分审核程序。去年,在审核廉租房租赁补贴申请时,审核单位为市房地产管理局、雨城区规划和建设局、雨城区民政局、各街道办事处4个部门。今年,参与审核的单位将为雨城区规划和建设局、雨城区民政局、各街道办事处3个部门。审核单位的减少为加快审核速度提供了基础。但在审核速度加快的同时,各参与审核的单位也加强了相互协作,加大了审核力度。
以城区实际人均收入
为基础制定申请标准
记者:雨城区廉租房租赁补贴申请所界定的最高年人均收入不高于6480元(包括6480元)这一标准是如何确定的?
房管科:在2009年市区廉租房租赁补贴申请时,将人均最高收入从不超过5000元(包括5000元)提高到了不超过6480元(包括6480元),大幅度放宽了廉租房租赁补贴标准。目前,部分市民提出家庭年人均收入上限是否过低的疑问,存在一定误区。目前现行的雨城区廉租房租赁补贴的相关标准,是相关部门根据我市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以及实际人均收入水平,最终确定的,且这样的标准与部分市州相比也保持在一个相对较高的水平。
记者:城镇居民年人均支配收入是如何计算和界定的?
房管科:城镇居民年人均支配收入是指调查户用于最终消费支出和其他非义务性支出以及储蓄的总和,即居民家庭可以用来自由支配的收入。它是家庭总收入扣除交纳的所得税、个人交纳的社会保障费以及调查户的记账补贴后的收入。
城镇居民年人均支配收入的计算公式为:可支配收入等于家庭总收入减交纳所得税减个人交纳的社会保障支出减记账补贴减经营性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