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山县加强灾后重建师德建设
“5·12”汶川大地震后,芦山县高度重视灾后重建时期教师队伍师德建设,专门成立了芦山县教育系统师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结合芦山教育实际拟订《芦山县教育局关于认真贯彻实施〈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意见》,及时下发到各中小学与幼儿园,要求各校遵照《意见》结合学校实情,认真贯彻落实,效果显著。截止11月25日上午,全县有26所学校成立或充实了学校师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了学校学习贯彻《中小学职业道德规范》方案。各校先后组织教师学习贯彻新《规范》六条要求,并结合实际,结合抗震救灾先进事迹,利用板报、宣传栏、校园网等形式进行宣传,把师德建设与年终考核、评优选先、晋职晋级进一步挂钩。通过学习宣传与贯彻落实《规范》,进一步提高了全县教职员工的职业道德修养,强化了教育服务意识和工作的效能意识,增强了教师工作责任心和紧迫感。(审签领导:李子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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