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 投诉】天全县文化馆广场广场舞噪音扰民

来源:
2024-01-18 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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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留言:天全县文化馆外广场上每晚都有广场舞大妈跳舞,市民在家测试的噪音分贝高达80+,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噪音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因此,要求有关部门对主要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并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夜间噪音标准不得高于55分贝的要求,对广场舞噪音问题进行整改甚至取缔。

若有关部门不作为,将向更高层级的部门(例如国务院“互联网+督查”)进行反映相关部门不作为的情况,并继续投诉违法行为和政府部门不作为的行为。

中国共产党天全县委员会宣传部:群众您好:

您在反映的关于“文化馆外广场”广场舞噪音扰民来信收悉,领导高度重视,赓即安排办理。经城厢派出所民警开展工作,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您来信中反映天全县“文化馆外广场”广场舞噪音扰民问题。我所立即安排民警到文化馆外广场与其唱歌群众逐一进行交流,并告知其唱歌等群众放低音响音量,不要在居民正常休息时间播放音响,不要影响到周围居民的生活,按文化、环保等部门要求规范使用音响。同时,民警联合文笔社区干部、网格员对广场周边开展夜间联合巡逻,通过广场内安装的分贝仪检测广场舞音响音量,确保降音降噪。

综上所述,感谢您对社会治安管控的参与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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