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停用环保设施排气 遭起!天全县环保局查处一起生产时未开启废气防治设施排放案
雅安日报/北纬网讯 近日,记者从我市环保部门获悉,天全县环保局查处一起“通过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案,并对涉案企业进行了相关行政处罚。
今年初,天全县环保局对天全县某科技有限公司开展夜查期间发现,该企业在生产时未开启水膜除尘废气防治设施,存在“通过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随后,天全县环保局对该企业的行为立案调查,查出该企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二款“禁止通过偷排、篡改或者伪造监测数据、以逃避现场检查为目的的临时停产、非紧急情况下开启应急排放通道、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之规定。依据《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第四条第四款,天全县环保局对该企业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该企业10万元的罚款,并下达了责令停产整治决定书。
又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第三项和《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天全县环境保护局将案件移送天全县公安局。目前,天全县公安局正在对案件进一步处理中。
记者 肖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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