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山县实行灾后重建政府采购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备案制 强化项目监管
近期,我县实行灾后重建政府采购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备案制。明确备案主体和备案内容,除报送招投标备案表外,增报从项目审批立项到检查验收的整套原始材料,并纳入全年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强化灾后项目建设监管。(审签领导:李子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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