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山县政务中心“三举措”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支持灾后重建
一是精简行政审批事项。按照全省行政审批事项标准化的要求对县级部门的所有行政审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并统一规范行政审批项目数量、名称、审批时限、收费标准等。清理后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全部纳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二是推行项目并联审批、促进灾后重建。按照“一窗受理,提前介入,信息共享,同步审查,限时办结”的要求,项目投资人就近就便分阶段一次性申报,政务服务中心统一配送申报资料。全面推行企业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工作,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降低督查成本,实现监督约束强化,审批效率提高的目的。三是实行项目报建帮扶。积极为招商引资企业报建提供帮扶,采取预约服务、上门服务、代办服务、跟踪服务和现场办公等服务方式,主动协办、重点协调,帮助项目申报单位准备项目申报相关资料,及时完成报建中的各项手续办理,确保项目顺利落户。对纳入国家、省、市规划灾后重建项目审批开辟“绿色通道”,按照规范灾后重建项目管理权限的规定,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审批程序,特事特办,促进灾后重建项目建设。(审签领导:李子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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