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全县:“十不准” 聚焦疫情防控重点
“你是从哪个单位过来的,在卡点主要负责哪些工作?”“今天工作开展情况如何?”1月29日,天全县纪委监委检查组到雅叶高速城厢镇高速公路出入口,随机抽查,检查卡点疫情防控工作。
天全县纪委监委自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按各级党委政府部署,立足职能职责加强监督检查,以严明纪律压实疫情防控责任,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地落实。
为确保疫情防控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天全县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天全县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十不准”规定》。
“十不准”具体内容为:不准畏缩不前,不准擅离岗位,不准瞒报、谎报、缓报、漏报疫情,不准私离本地,不准串门拜年;不准筹备、组织和参与聚餐、聚会和庙会等集聚性、群体性活动;不准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得以开会发文、表态喊口号代替防控措施落实;不准虚报、冒领、浪费、私占防护物资、设备、器材,严禁参与抢购疫情防控物资、囤积居奇、行骗牟利等行为,严禁贪污、私分、截留、挪用疫情防治款项和物资;不准造谣、信谣、传谣,严禁随意传播和转发不实言论或发表不当言论,发现相关谣言要及时制止,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不准捕杀、贩卖、购买、加工、食用野生动物,不随地吐痰、乱扔口罩。
“疫情防控不是儿戏,工作落实关乎生命。”天全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该县将继续把疫情防控作为坚守初心的主战场、践行使命的主阵地,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保卫战、攻坚战。
雅安日报/北纬网首席记者 孙振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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