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城区四措施深化机构改革和编制管理

来源:
2008-12-01 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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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规范机构编制管理。建立了机构编制与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相互配合的监督约束机制。对全区机关、事业编制、职能、经费、人员等事项进行规范设置,新设立部门下设机构5个,调整管理体制2项,对8个单位人员编制进行了调整。二是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制定了《雅安市雨城区乡镇、街道办事处机构改革方案》,按照从紧设置乡镇机构设置,从严控制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的原则,整合乡镇事业站所。通过机构改革,全区乡镇、街道综合办事机构精简45%,核定行政编制精简8%,工勤人员编制精简25%,事业编制精简18%。三是稳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对区属部门、单位的事业编制实行有增有减、有保有压的动态管理和“养事不养人”的编制管理新办法,实现了事业编制的优化配置。四是加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严格按规定进行事业单位的登记、年检、变更等工作,登记率达100%,年检率超过90%。(审签领导:李华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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