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国税系统六条措施规范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事项

来源:
2009-03-18 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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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转变干部作风,优化纳税服务环境,全面提高税务行政效能,雅安国税系统结合工作实际,以六条措施规范政务服务中心税务行政审批事项。

  一是集中行政审批职能。设有多个税源管理科的县区局行政审批职能集中在征管科,只设一个税源管理科的,行政审批职能集中在税源管理科。

  二是以人员素质确保行政审批效率。选派政治觉悟高、业务能力强的业务骨干进驻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受理、传递纳税人提交的税务行政审批申请资料,确保行政审批事项现场办结率。

  三是扩大受理业务范围。根据当前国税工作实际,确定进入政务服务中心受理的税务行政审批事项在原来只有开业税务登记的基础上,增加了变更税务登记、停业税务登记、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申请、企业衔头发票印制、申请使用经营地发票。

  四是简化流程实现提速。根据政务服务中心实际情况,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了《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事项流程》,实现了在法定时限的基础上提速40%的目标。

  五是严格执法,防范执法风险。严格按照市局征管一体化和税务涉税行政审批流程的要求,认真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做到“三公开、一监督”。

  六是严格纪律,确保服务质量,提高行政效能。政务服务中心的人员必须遵守政务中心各项管理制度以及《雅安市国家税务局办税服务厅服务制度》有关服务规范,着装上岗,挂牌服务,语言文明,业务熟练,以严明的纪律实现高效运转,提高税务行政效能。(审签领导:王卫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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