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电动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进社区大院宣传活动举办 加强新规宣传 筑牢安全防线
□ 转载自《雅安日报》(记者 彭艳霞)
1月9日上午,《雅安市电动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进社区大院宣传活动,在雨城区西城街道飞机坝社区龙观东路43号大院举办,全面提升群众对《规定》的知晓率、执行力和遵守率。
活动以“充好‘放心电’守好‘安全门’”为主题,设置多个环节,内容充实、形式新颖,有效提升了群众参与率。
活动伊始,市消防救援支队就消防安全预防、排查,电动车安全常识等开展宣讲,如电动车火灾“三快一高”风险特性、正规产品选购(3C认证)、规范充电匹配充电器、充电时长不超8小时、电池维护与报废要求等。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就《规定》相关核心内容进行讲解,如电动车包含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等,以及电动车禁止停放充电区域(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违规行为处罚标准等。
活动现场组织群众就《规定》内容进行有奖问答。“制定《规定》的目的是什么?”“在小区什么地方禁止停放电动车或为其充电?”主持人的问题刚结束,群众就纷纷举手抢答,现场气氛热烈。
在随后的互动体验环节,市消防救援支队工作人员现场演示了灭火器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不少市民纷纷上前体验。
此次进社区大院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了《规定》的知晓率,有助于引导群众规范停放电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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