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山县开展住宿场所专项检查推进文明城市创建
为强化公共场所卫生监管,规范公共场所经营者的行为,推进文明城市创建,2012年8月16日—20日,名山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开展了住宿场所专项检查工作。检查内容包括是否持有效卫生许可证,并亮证经营;从业人员是否有健康证、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量化分级公示、卫生管理制度是否上墙;是否有禁烟标识;是否严格做好客用物品更换和消毒,并有相关记录等方面。检查发现卫生许可证持有率达到100%,但是部分单位未按时复核和已过有效期;少数单位卫生管理制度不规范,无禁烟标识等。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检查人员现场制作了监督意见书,要求限期整改。
通过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了名山县住宿场所卫生管理,有力推进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审签领导:郑环懿)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