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城等七县区创建规划通过评审
本报讯2月26日至27日,省环保局组织专家组对我市雨城、名山、荥经、汉源、石棉、芦山、宝兴等七县区创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规划进行了评审,专家组认为七县区建 设规划符合创建国家级生态示范市标准,规划通过了评审。
我市于2003年6月被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批准为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市,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地级规模的生态示范区所辖县区也要编制本县区生态示范区建设规划”的 要求,2003年8月,市本级及所辖区县委托省环科院编制了建设规划,市本级和天全县首批进行了规划评审,随后全市开展了创建国家级生态示范市创建工作。市本级和天全县于 去年12月通过了创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省预验收。此次评审的七县区,于2004年1月通过了初步评审,并按照专家组意见,对建设规划进行了修改完善。评审专家组由中科院成 都山地研究所、四川大学、省自然资源研究所、省环保局、省环科院等单位专家组成。评审专家组采取听汇报、现场检查的方式,对七县区建设规划进行了逐一评审。认为七县区建设 规划坚持以生态建设促进经济建设,通过规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开展生态示范区建设,建成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具有雅安特点的社会——经济——自然三位一体的复合系统,达到多功 能、高效益、无公害的资源永续利用和良性循环的目的,从而促进人口、资源、环境、经济、社会的协调持续发展。记者高富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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