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 建群众信得过队伍——我市公安机关“三项建设”系列报道之二

来源:
2009-12-16 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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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执法规范

  “如果说公安信息化建设是从硬件上提升我们的战斗力,那执法规范化建设则是从软件上提高民警的执法水平,通过对民警的教育、引导,以一系列执法规范化建设活动为载体,全面规范公安民警的执法行为,提高执法公信力,将公安建设成一支群众值得信赖的队伍。”市公安局负责人如是说。

  重细节办好每一起案件

  在雨城区公安分局法制室,整个雨城公安系统办理的各类刑事、治安案件的卷宗材料都要在这里进行审阅。审阅中,民警会依照执法规范化的相关要求,对办案时限、办案过程、相关证据等材料进行详细查看。拿卷宗审阅民警的话来说,这不仅仅是检查办案民警的办案情况,更是对案件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有效维护。

  这样的案件卷宗审阅在全市各个分县局法制室和市公安局法制处每天都在进行,而在公安机关的一线办案部门,每一位民警也按照执法规范化要求办理着大大小小的刑事、治安案件。

  严程序维护公民的权益

  “我们是雅安市公安局民警,现依法对你进行讯问,对办案民警的提问,你应当如实回答,与本案无关的问题,你有拒绝回答的权利,你有要求办案民警依法回避的权利,你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以上权利和义务你是否听清楚了?”这是民警正在对一起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在开始讯问之前,民警会向被讯问人出示证件,并告知其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通过明确的告知,使被讯问人了解自己应有的责任和享有的权利,以有效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并采用合法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

  不论是对犯罪嫌疑人的讯问还是对受害者和证人的询问,在开始提问之前,这样的告知都是必须进行的。一位民警表示,通过这样的方式告知讯(询)问对象的责权,不仅仅是对讯(询)问对象合法权益的维护,也是对民警自身执法行为的规范,正是有了这些规范的执法程序,整个执法过程更能够真正做到依法进行。

  树典型让民警成为标兵

  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通事故处理大队,一块“执法规范化建设示范岗”的牌子挂在醒目的位置。“执法规范化建设是公安工作适应新形势发展的必然要求,我们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培训教育出实效、执法规范出公信、文明和谐出形象为工作目标,通过确立执法标兵和示范岗位,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先进引路作用,以不断给自己加压来规范执法水平,实现道路交通参与者和执法者的‘零距离’,提升执法形象,和谐警民关系。”对于执法规范化建设示范中队、示范警组、执法标兵的确立,交通事故处理大队负责人这样说。

  抓教育使执法水平提高

  如何才能达到执法规范化的要求?这就对全市公安机关每一位民警的执法水平提高了要求。对此,全市公安机关以各种执法规范化建设活动为载体,组织民警进行学习,全面提高公安队伍的执法水平,要求每一位民警紧紧围绕执法理念、执法模式和执法效果这三个环节,努力达到执法思想更加端正、执法主体更加合格、执法制度更加健全、执法行为更加规范、执法监督更加有效、执法保障更加有力的效果,确保实现执法公信力提高和队伍战斗力提升的目标。

  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市公安机关将继续按照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相关要求,加强对民警的宣传教育,通过对典型人物、事例的推介,以点带面引导全体民警不断向先进学习,从提高个人执法水平做起,全面提升公安队伍的战斗力,树立公安队伍新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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