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山县严把“四关”狠抓城镇低保工作

来源:
2005-11-14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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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公开标准,严把申报关。通过电视宣传、发放资料、上墙公布等途径,公开享受低保的条件,申请材料需经户口所在地或单位出据证明并加盖公章。二是上下联动,严把审核 关。由监察、民政、财政、审计等部门组成联合核查组,到申请人所在地或单位以及家中调查核实情况,对不符合条件的当场退回申请。三是联合办公,严把审批关。实行“开门会 办、联合审批”,由监察、财政、审计、民政等部门联合办公,增强审批工作的透明度。四是强化监督,严把公示关。将新纳入低保的困难户家庭基本情况、月补助标准等内容,在申 请人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张榜公布,并公开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的监督。1-10月,全县有2652人享受低保,发放资金164.9万元,人均补差63.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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