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环保局为建设和谐雅安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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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2-09 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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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情况简介
  
  2009年,我们在市委、市政府和省环保厅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三个加快”,一手抓灾后重建,一手抓环境保护,确保了环境安全和群众饮水安全,环境质量进一步好转,为夺取灾后重建重大胜利、促进全市经济加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2010年是“十一五”规划实施的收官之年,也是我市移民工作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决胜之年,更是“以枢纽为纲、于极地奋起”战略新思路实施和强力推进枢纽建设的关键之年。站在新的起点上,我们的环境保护工作任务更加艰巨,使命更加光荣,全市环保系统按照市委、市政府“以枢纽为纲,于极地奋起”的战略部署,牢牢把握“抓重点、调结构、添活力、重民生”的工作主线,服从和服务于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动员和组织全市环保系统广大干部职工,集中力量、集中智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发扬“挑战极限、勇创一流”的雅安精神,知难而进,全力推进“三个加快”,不断提高环保服务水平,为建设和谐雅安作出新的贡献!
  
  第一部分挺关2009
  
  2009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围绕市委提出的“三个加快”,切实发扬“挑战极限、勇创一流”的雅安精神,严格环境管理措施,加大环境执法力度,踏实推进市委、市政府和省环保局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
  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切实服务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三个加快”。
  根据全市统一安排,我局成立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通过现场办公为特色的调研活动,切实帮助县(区)解决发展过程中遗留的突出问题,切实帮助企业应对金融危机。
  (一)针对小水电建设项目手续办理滞后、电站拍卖后扩容建设手续不齐、石材废水(浆)污染治理、部分新改扩建项目和重建项目未办环评等问题,立足现行的环保法律法规,在规避环境风险的前提下,陈伟局长创造性地提出了“阶段推进法、后环评法、历史验收法”环评工作新思路,解决了新问题,推动了经济社会加快发展。
  (二)涉及灾后恢复重建的项目建成并投入试运行但未验收的问题,全市环保系统坚决服从当地党委政府工作大局,一切手续从简,监测费用减免。
  (三)关于各县(区)工业集中区的规划环评问题,市环保局不遗余力帮助县(区)到省环保局办理环评手续,并督促县(区)环保局及早办理。
  (四)帮扶企业,现场解困。局长陈伟深入我市工业园区了解企业生产现状、宣传环保政策,先后与永旺、永康、中雅科技、艾华等外来投资企业家举行座谈,帮助企业解决涉及环境保护的具体问题,坚定企业在雅加大投资力度的信心。
  (五)服务企业,关口前移。石棉四环电解锌厂是我市有色金属冶炼的支柱企业,但由于规模等原因一直没有取得国家的行业准入证,企业随时面临着被淘汰的危险。陈伟局长在石棉现场调研时得知这一情况,立即召集相关科室专题研究对策,不惜一切代价支持四环电解锌厂取得行业准入证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目前,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已通过审批,企业申请行业准入的工作正高效有序地进行。
  二、认真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
  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会议召开后,我局迅速成立了市环保局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扎实抓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一)昼夜奋战,责任区内的“脏”“乱”“差”现象得到了彻底整治。一是通过用刮灰刀铲、香蕉水泡、钢丝刷擦等土洋结合的方式彻底根除了“牛皮癣”。二是通过手抬肩挑清运了三九大桥下面的垃圾堆,同时还在桥头修建了挡墙,预防不法人员再次向桥下倾倒垃圾。三是坚持每周一次的街道大扫除,保持了责任区清洁、卫生。
  (二)结合我局职能,加强环境监测和环境监管工作。
  1、组织开展了辖区内水环境质量、环境空气质量、声环境质量、城乡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以及污染源排污状况监测,并定期按时向省环保局上报了有关监测报告。
  2、严格按照环境监管频次的要求开展了对市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市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和省级挂牌整治项目的集中督促检查。
  (三)做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机关”等相关工作。
  按照“七进”要求,干部职工每天对办公室进行清洁整理,坚持每周五开展大扫除检查评比,积极在办公区开展美化、节能等行动。
  三、突出重点,督促环保目标全面完成
  对市政府下达给我局各项目标任务,我局高度重视,责任到人,狠抓落实。
  (一)坚持科学发展,全市污染物排放总量严格控制在省核定总量指标内。省上下达我市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分别是化学需氧量COD:16000吨;二氧化硫:10000吨;氨氮NH3—N:1400吨。三项主要污染物连续2年均控制在省政府下达控制目标范围内。
  (二)全面完成8家工业污染源和1家规模化养殖企业限期治理。
  今年省上下达的我市8家工业企业,分别是石棉县恒远矿冶有限责任公司一号炉、石棉县宏欣特种合金有限责任公司、芦山县特种合金冶炼有限公司、四川荥经开全实业有限公司锰硅合金厂、四川荥经腾达石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中达纸业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名山县长发工程机械配件有限公司、天全县长河金城冶金有限责任公司;1家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为汉源县钱记养鸡场。目前,9家全部已完成治理并验收。
  (三)积极抓好生态建设工作。一是完成了《雅安市国家级生态建设规划》的修改,已经市人大审议通过。二是继续抓好生态村、生态小区等生态细胞工程建设,并与各区县环保局签定了目标责任书。三是抓紧对创建环境优美乡镇的检查和指导。全年共申报创建省环境优美乡镇10个、生态村9个、生态园区5个、生态家园138个,创建市级绿色学校3所。
  (四)全面完成全国污染源普查总结发布阶段工作。完成了污染源普查总结发布阶段的阶段性工作,一是完成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技术报告编写工作,完成了普查技术报告。二是完成污染源普查档案整理、归档工作。三是完成了对区县的总结验收工作。
  四、积极发挥职能,围绕大局做好服务工作
  (一)解放思想提高效率,对灾后重建项目特事特办,超常规快速审批。我市环保系统从实际出发,先后为全市的37个基层卫生服务机构、66个学校、37个基础设施、12个文化机构和5个交通道路项目等共计157个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办理了环评审批手续。
  (二)全力以赴为市上重点项目做好服务工作。一是全力促进市委、市政府确定重点项目的上马。今年以来,我局围绕雨城区的30万吨PVC、30万吨电石、30万吨离子膜烧碱、200万吨水泥项目和荥经泰昌、汉源泰昌、天全二郎山等三个水泥项目,尽全力配合做好了协调和服务工作。截至目前,上述重点项目均已顺利通过省环保厅环评审批;二是积极为本地的规模以上项目做好服务工作。积极为金安纸业公司加紧向省环保局争取项目的排污总量指标,督促业主进行白泥综合治理和利用。三是积极为我市川西枢纽工程的建设服务。为工程站点线路选址建言献策;及时出具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无条件为环评编制单位提供环保规划、生态规划及环境质量数据,为环评报告编制的尽快完成提供了全力支持。
  (三)做好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和争取工作,超额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奋进目标任务。我局狠抓项目申报工作,积极争取环保专项资金。全年共争取到位1044万元的环保专项资金和设备,其中省级污染治理资金500万元;农村环保专项资金180万元;环保系统能力建设资金364万元(含仪器设备)。超额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争取1000万元资金的奋进目标。
  四、强化监管,切实防止环境安全隐患
  (一)切实加大环境监察的执法力度。一是统一巡查记录。认真贯彻落实省环保厅相关要求,重点开展了暗访暗查。2009年全市环境监察系统共进行现场检查5370次,其中:污染防治设施现场检查4173次、建设项目现场检查395次、限期治理项目检查163次、排污许可证现场检查149次、排污申报检查381次、农村生态及饮用水源保护区检查109次。二是继续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环保专项行动。按照省九部门的要求,对全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和运行、生活垃圾处理场、涉砷企业及电解锰行业开展了认真督察。全市共出动3812人次,检查企业1523家次,清理出不正常使用污染治理设施、擅自拆除或闲置污染治理设施、偷漏排污染物、超标排放污染物等环境违法企业56家次,责令停产整改48家(次),给予行政处罚8家,罚款12万元。三是建立健全污染源环境监察档案。对县(区)环保局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检查发现,全市除汉源(全力参加瀑电移民及清库工作)外建成档案共181家(市本级15家、园区7家、雨城区12家、名山7家、天全34家、芦山60家、宝兴13家、荥经15家、石棉18家)。四是开展污染治理设施动力设备安装专用电表。全市已完成企业污染治理设施安装专用电表142家355台套,其中:废水污染治理设施安装电表64台套,废气污染治理设施安装电表291台套(市本级13家、园区7家、雨城区5家、名山12家、天全24家、芦山26家、宝兴9家、荥经20家、汉源11家、石棉15家)。并对污染治理设施安装专用电表接线处张贴了封条,设置了《污染治理设施专用电表标志牌》,建立了《污染治理设施专用电表运行记录台帐》,进一步强化了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的监管。
  (二)加强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一是开展了对历年来未批先建项目的清理。共清查出历年来未批先建项目26个,对清理出的项目逐个进行分析督促,责令其限期补办相关手续,不予处罚。二是开展了对历年来已审批建成但未验收项目的清理。全市共有138个项目已建成但未验收。向区县下发了加强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和将部份项目委托下放区县验收的通知。三是全力推进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和“三同时”监管工作,全年全市各级环保部门共审批建设项目567个,验收项目62个。
  (三)强化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监管。一是加强现场执法检查。全年检查辐射工作单位32家,对存在问题的7家单位提出了限期整改意见。二是抓安全许可证核发。审查申请材料48家,核发许可证42个。三是强化电磁辐射建设项目管理,配合省环保局开展对我市辐射项目的审批工作,出具预审意见6份、环评执行标准13份。
  (四)加强信访工作,及时查处解决环境污染投诉。及时处理污染事故与污染纠纷。实行班子成员包县、包案制度,督促、指导县区环保部门开展“大排查、大调解”工作。据统计,全市共处理污染投诉633件,其中噪声污染289件、大气污染216件、水污染84件、固废污染6件、其他37件,处理率达到100%。
  (五)认真做好环境监测工作。一是按期开展了境内青衣江干支流、大渡河和饮用水源水质监测,城区大气、噪声、降水和降尘等例行监测。编制完成了2008年度环境质量报告书及环境质量内部公告。二是开展了对重点污染源的监督性监测,对我市55家,家重点工业污染源污染源进行监督性监测,获得监测数据1416个,为环境管理和污染源普查提供了科学依据。三是继续对国控、省控污染源进行监督性监测。全年获得国控、省控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数据728个,并按要求及时上报监测数据,为国家污染源减排和污染源普查提供了准确的科学依据。四是强化应急监测。今年进行了包括对汉源万工乡硫酸车泄漏、多营蓝水车泄漏等事件共16次应急监测,获得监测数据168个。四是圆满通过了监测人员上岗考核和计量认证复查评审。参考的22名监测人员全部通过考核,并取得《四川省环境监测人员上岗合格证》。
  (六)加强了环境宣传工作。一是紧紧围绕“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新家园”这一主题开展了系列纪念活动:编印制作了“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新家园”环保宣传单10000份,发放环保宣传小册子1000多本,制作14幅宣传横幅。共有31家企事业单位参加街头宣传活动,现场接受群众投诉和咨询。二是邀请市工业园区企业负责人召开座谈会,为企业做好环保服务工作。
  
  第二部分决胜2010
  
  全市环保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市委提出的“以枢纽为纲、于极地奋起”的重大发展战略和“三个加快”的战略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环保工作的方针政策,牢牢把握环保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主线,充分发挥环境保护部门职能作用,强力助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
  2010年全市环保系统工作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支持与限制并重、减排与调整并用、服务与监管并举、发展与效率并抓,突出一个中心,抓两个重点,强化三项建设。突出一个中心:以全力服务“以枢纽为纲纲,于极地奋起”的战略目标为中心,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环保目标。抓住两个重点:行政效能建设和环境安全。推进五项工作:一是强化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提高审批效率。二是强化节能减排,完成年度环保目标任务。三是强化生态建设,推进生态细胞工程。四是强化环境监管(工业企业监管、城市环境监管、群众日常投诉监管),确保环境安全。五是职业道德教育,树立环保队伍良好形象。

  2010年全市环保系统工作要点

  全市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必须在所在地党委、政府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环境保护部门职能作用,无条件地服从于和服务于枢纽建设、灾后恢复重建、移民工作等中心工作,无条件地服从于和服务于各级党委、政府发展县域经济的战略部署,强力助推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
  一、环境风险控制关口前移,强化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强力推进“川西枢纽”建设,强力支持我市灾后重建和社会经济各项事业发展。
  各级环境保护部门要深刻认识和理解建设“川西枢纽”和打造西部物流中心对我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极端重要性,必须提前思考与之相适应的工作安排、任务落实和政策支撑,各级环保部门内部具体承办枢纽建设、物流中心打造的业务机构为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机构和法制管理机构,各级环保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此项工作的责任人。
  各级环保部门要根据省政府环境影响评价分级审批管理办法和四川省环保局的授权,积极与教育、卫生、文化、建设、交通、广播、计生等部门联系,督促和指导相关部门按照灾后恢复重建的政策要求,抓紧报审、报批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拉动内需项目,抓紧报审、报批县区重点建设项目。各级环保部门要在2010年3月31日前向所在县区的相关部门或项目业主单位发出函件,告知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已经在建或建成的项目,要对照法律、法规和中央、省、市的政策要求逐一检查,指导业主单位完善相关手续。对拒绝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相关规定的项目业主单位,必须于2010年4月30日前下达限期补办环评手续通知书,并将执行情况报告所在地党委、政府,此项工作于2010年9月30日前结束。
  要实现环境风险控制关口前移,提高行政审批质量、强化环境风险管理,对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环境隐患较大的建设项目,实行严格的行政审批。从2010年1月1日起,对事先未书面征求当地环保部门对建设项目选址意见的化工、纺织(印染)、高载能、新材料制造、机械加工、农副产品加工、餐饮(娱乐)等类别的建设项目,各级环保部门一律拒评、拒批;各级人民政府要强化各类工业集中区、工业园区环境风险管理,加快战略环评的编制和审批,各区县要于2010年12月31日前完成各级工业集中区、园区战略环境影响评价的编制和审批,为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要求强化公众参与力度,严禁在公众参与工作中弄虚作假行为。
  二、强化环境监管,开展工业废水、工业噪声、工业粉尘和固体(危险废物)的专项整治,确保我市环境安全,确保市委和市政府生态立市、生态强市战略部署的顺利实施,确保我市投资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
  针对目前我市工业经济发展过程中环境容量日益紧张、节能减排压力增大以及人民群众环境诉求增多的现状,从2010年1月起至2010年10月分三个阶段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对在建和建成项目的工业废水、工业噪声、工业粉尘和固体(危险废物)的专项整治,坚决纠正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生产经营行为,坚决查处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坚决打击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的违法排污行为;对未批先建、选址不合理、老百姓投诉强烈、有重大环境隐患的建设项目,各级环保部门不再为其补办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由所在地人民政府责令业主单位重新选址搬迁,坚决遏制因建设项目未批先建而带来的环境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由市雅安市环境保护局牵头和具体承办,市级相关部门要在本部门的职责范围内予以支持和配合。
  加强核与辐射的监管,各区县环保部门每月必须对用源单位放射源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用源单位闲置放射源超过15天的,用源单位必须主动交专门的收储机构收储或暂存,确保放射源的安全。凡是发生核与辐射环境安全事件的地区,必须依法追究用源单位的管理责任和监管机关相关人员的监管责任。
  三、强化节能减排监管,增加我市工业经济发展的环境容量,强力助推工业强市战略的实施。
  针对目前我市环境容量日益紧张,各级人民政府要督促辖区内企业加快技术改造,无条件地在国家规定的时间界限内,执行国家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各级环保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管,指导企业改进治理设施,确保达标排放。加强工程减排力度,按照省政府和市政府的要求,天全、石棉两县生活污水处理厂务必于2010年3月31日前建成并投入使用,其余生活污水处理厂务必于2010年12月31日前全面建成和投入使用,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节能减排任务的县区,将按照国家规定提请市政府实行区域限批。加大结构减排力度,各区县要对辖区内的工业企业进行一次梳理排队,鼓励企业通过技术改造实现生产技术和产品质量的升级换代,创建环境友好型企业。对通过治理无法实现达标排放的,各级人民政府要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关停,为今后的发展预留环境容量;加大管理减排力度,各级环保部门要把环境监管寓于减排的全过程,要进一步提高环保准入门槛,按照生态立市、生态强市的要求,对新建项目从严把好环保准入关,要督促和指导符合条件的金安浆业和天全、石棉生活污水处理厂上报减排项目。
  四、强化城市环境监管,保障人民群众的正常权益。
  要按照省政府关于城市环境综合定量考核的要求,强化综合规划和专项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从源头上治理城市扬尘、油烟、噪声,深入开展“蓝天碧水工程”。2010年1月1日起,在规划区内未经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建设、生产、经营项目所产生的环境投诉,按照“谁审批、谁处理”的原则,一律由原批准机关和部门处理;对规划区内经过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项目,必须督促和指导项目业主严格按照审批意见执行,否则不准开工建设,不予验收、不同意生产经营。
  进一步强化城市饮用水源保护,坚决取缔一、二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排污口,严禁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从事与城市供水、环境保护无关的项目;加强水质监测和分析,定期向社会公布;要按照《饮用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规范》的要求,各级城市供排水机构要在2010年10月31日前完成饮用水源保护区标志设置工作。要按照雅安市人民政府雅府发〔2007〕39号文件的规定,督促和指导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加快备用水源的建设。
  加强对区县城市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提升我市城市形象、改善人民群众生活质量。2010年雅安市人民政府将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川办函[2009]42文件要求,统一部署开展对区县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各区县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的开展,要配备专门的机构、人员和落实专项经费,抓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各区县于2010年12月31日前完成环境监测点位的认证工作,2011年1月起将对各区县环境质量进行监测。雅安市环境保护局负责考核方案的制定和具体实施。
  加强危险废物的环境管理,各级环保部门要督促和指导相关企业做好危险废物的申报和台帐管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危险废物处置,坚决查处在危险废物处置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行为。
  五、加强生态细胞建设,强力推进生态市建设。
  各县区要按照市人大通过的雅安市生态市建设规划的总体要求,抓好生态细胞工程建设,着力打造一批环境优美乡镇、绿色社区、绿色学校和生态家园。要按照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要求,督促和指导乡镇抓住新农村建设和灾后重建的契机,深入开展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建设好村民生活垃圾集中填埋(堆放)场,有条件的县区要推进生活污水集中处理;新农村建设规划要有环境保护的内容,配套建设生活污水和垃圾污染防治设施。
  要进一步督促和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加大畜禽污染治理,变传统的畜禽散养为圈养,鼓励生态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建设,通过发展沼气、生产有机肥等综合利用方式,实现养殖废弃物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要依据土地消纳能力,进行畜禽粪便还田,坚决禁止和取缔化肥养鱼。
  切实保护好农村饮用水源地,坚决依法取缔水源保护区内的排污口,禁止有毒有害物质进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严防养殖业污染水源,制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应急预案,强化水污染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确保群众饮水安全。
  加强农村自然生态护,坚持生态保护与治理并重,优先保护天然植被;加强对矿产资源、水资源、旅游资源和交通基础设施等开发建设项目和活动的环境监管,努力遏制新的人为破坏,所有开发建设项目必须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六、加大环境日常监管和监察执法力度,确保人民群众权益不受侵害。
  各级环保部门必须按照环保部和省环保厅制定的巡查规范加强对各类污染源的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环境隐患问题,要督促企业按照省环保厅的要求单独安装污染治理设施专用电表,确保企业污染治理设施与主体设备同时运行;要按照规范的要求,督促企业做好污染源现场端在线监测设备和仪器的安装、运行和监管,确保数据稳定上传。今年的“三项整治”和清理违法排污专项活动中,将对企业单独安装污染治理设施专用电表、污染源现场端在线监测设备和仪器的安装、运行进行现场检查,将严厉查处无故或故意停运治理设施、无故或故意停运现场在线监控和监测设施等弄虚作假行为。各级环保部门要按照省环保厅的要求建立和健全环境监察档案,要督促和指导企业建立和健全环境管理台帐,打牢环境监管的基础。要进一步推进企业环境监督员试点工作,2010年6月底前,各县区必须在2户企业中进行试点,由点及面,2010年下半年全面展开。进一步加大排污费稽查力度,促进企业树立环境保护理念,确保国家权益不受损害。进一步加强环保信访工作,树立服务大局、服务群众的观念,及时处置环境违法活动,及时化解群众矛盾。
  七、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树立环保队伍的良好形象。
  加强对环保部门行风评议的领导,必须按照省环保厅统一部署和规定程序开展评议,必须认真地听取社会各界对我市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扎扎实实地研究和解决本部门在环境管理、生态保护和队伍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行风评议所聘请的社会监督员必须具有充分的代表性,涵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检察、审计、环境投诉者。各级环保部门必须严格执行雅安市环境保护局制定的“四不准”、“六不允许”,坚决惩治存在于环保系统的任何“潜规则”,坚决维护环保系统的良好形象。下半年,我局将邀请纪检监察机关对区县环保部门执行“四不准”、“六不允许”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将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并通报区县党委、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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