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棉县严把“四关”防止政府采购中发生商业贿赂行为
一是严把招标文件的审查关。着重审查对供应商资格和评分标准是否定有歧视性条款、是否做到公平和公正,在采购前防治商业贿赂行为的发生。
二是严把评委的抽取关。监督专家的抽取过程,严格执行评委在评标中的纪律,在采购中防治商业贿赂行为的发生。
三是严把采购价款的限额关。对采购工程、服务、货物的价格进行充分的市场调查,制定限价,防止供应商串通抬价,在采购中防治商业贿赂行为的发生。
四是严把货物、工程质量验收关。在采购人对货物、工程质量的验收过程中,要求质检部门参加,并按招标文件及合格验收后出具质检报告,确保采购货物、工程的质量,在采购 后防治商业贿赂行为的发生。
通过严把防止商业贿赂的“四关”,使石棉县的政府采购从源头上防止了腐败,为国家节约了大量的资金,加速了“阳光工程”的打造。截止2006年共采购物品587万元, 节约资金80万元,节约率达到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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