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诚信单位”出炉21家企业获殊荣

来源:
2006-09-0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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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8月31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对日前我市评出的2005年度“劳动保障诚信单位”进行了通报表彰,全市共有21家企业获此殊荣。
  据了解,在企业申报的基础上,经过劳动监察部门的核实,通过征求市总工会的意见,根据企业遵守招用人员规定及劳动合同订立、履行情况;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情况;遵 守平等协商集体合同规定情况;遵守工资支付和最低工资支付标准情况;遵守社会保险规定情况;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情况等内容。我市评选出21家 企业为“劳动保障诚信单位”。据悉,企业劳动保障诚信评选工作每年开展一次。如果次年不符合评选标准,这个称号将取消。
  相关人士表示,“劳动保障诚信单位”评选的揭晓,标志着从我市开始全面建立企业劳动保障诚信评价制度体系,这对于推动我市各类企业依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建立健全自我规 范、自我约束的用人机制,促进企业与职工形成和谐的劳动关系具有重要的意义。
  又讯我市8月31日召开了市级以上企业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实施3年行动计划工作会,要求从今年至2008年,我市将用三年时间基本实现市级以上企业与劳动者普遍依法 签订劳动合同。目前,签订劳动合同约为80%。其中今年力争使各类劳动用工管理较为规范的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85%;2007年力争使各类劳动用工流动性较大的商贸、 宾馆服务业和餐饮业等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以上。记者胡长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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