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山县采取“五不”措施助推全县安全生产
为了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扎实推进全县安全生产“贯彻法规,落实责任”专项整治活动的深入开展,确保年底前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和“元旦”、“春节”的安全稳定,为全县灾后重建创造稳定安全的生产环境。芦山县政府迅速采取“五不”措施,贯彻落实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一是高度认识不松劲。面临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严峻形势,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乡镇一定要加强领导,强化认识,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务必做到警钟长鸣;二是落实责任不散伙。一定要切实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做到责任落实,人员到位;三是全面排查不遗漏。各乡镇、县级主管部门一定要按照“2008年隐患治理年”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重大隐患分级管理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机制,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数据库,做到隐患排查治理规范化、制度化和经常化。切实做到安全隐患排查不留死角,整改全部到位;四是突出重点不手软。结合当前安全工作实际,将危化品与烟花爆竹安全、客运安全、煤矿的停产复产安全、建筑安全、防火安全作为安全工作重点难点,强化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采取切实有效的办法,认真落实各种安全措施,及时排查安全隐患,并针对查找出来的安全隐患,扎实开展“查、改、处”工作。“查”就是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改”就是针对查找、分析出来的隐患要限期整改,“处”就是对违反相关规定而又拒不整改的企业依规依法严查重处;五是勇挑责任不推诿。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乡镇一定要互相配合,齐抓共管,严禁推诿扯皮。(审签领导:杨宗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