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开展2011年度收费审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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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3-02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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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市发展改革委和财政局联合发出通知,对我市2011年度收费审验工作做出了具体安排。

  《通知》要求,从3月1日起,凡在同级发改部门申办了《收费许可证》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均应参加本次收费年审。

  年审内容包括:收费许可证是否有效,是否按规定办理了变更或注销手续;是否按规定对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公示;是否按规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实施收费;收费单位的收入、支出情况;收费单位的性质以及收费依据是否发生变化,是否保留收费项目或者维持原有收费标准;上一年度年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是否按规定使用收费票据。

  经审验不符合规定的,按收费管理的有关规定,根据不同情况,给予限期整改、收回《收费许可证》、停供收费专用票据的处理。对收费违纪行为,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审签领导:张豫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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