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材料经形式审查合格的,由省科技厅组织有关管理、技术、经济和财务专家进行初评。经初评合格的产业技术研究院,由科技厅组织总评并审定。 经省科技厅审定通过的四川产业技术研究院(筹)名单将在省科技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批复组建;公示有异议的,由省科技厅组织相关专家再次核实争议事项后决定是否批复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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