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夕阳红”旅游生纠纷 立案法官上门巧化解
近日,雨城区法院立案庭在“法官联乡包村进社区入万家活动”暨“百名法官下基层”活动中通过上门调解等措施,诉前化解一起旅游合同纠纷案件,切实维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2011年10月,原告刘某某(75岁)参加了被告雅安市鑫阳光旅行社组织的“夕阳红”北京、天津八日游,因旅游过程中,双方因行程变化、景点安排、身份证丢失产生纠纷,通过消费者协会、法律服务所等部门多次协调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且双方对立情绪日趋激烈,刘某某于2012年5月起诉到雨城区法院。
为妥善处理该纠纷,雨城区法院立案庭法官及时启动诉前调解机制,召集双方进行调解,但双方均表示要把官司打到底,绝不让步。针对此情况,调解法官首先对原告进行耐心的劝导和释法,安抚了原告的情绪,使其不再坚持其意见,愿意在法院主持下进行协商。其后,法官一方面通过电话多次与旅行社代理人联系,进行释法明理,另一方面主动到旅游公司办公地点找到其负责人进行意见交换,开展上门调解,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原、被告被法官真诚的工作态度和严谨和工作作风所感动,各自退让一步,达成和解协议并全部履行完毕。
雨城区法院 马少君
2011年10月,原告刘某某(75岁)参加了被告雅安市鑫阳光旅行社组织的“夕阳红”北京、天津八日游,因旅游过程中,双方因行程变化、景点安排、身份证丢失产生纠纷,通过消费者协会、法律服务所等部门多次协调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且双方对立情绪日趋激烈,刘某某于2012年5月起诉到雨城区法院。
为妥善处理该纠纷,雨城区法院立案庭法官及时启动诉前调解机制,召集双方进行调解,但双方均表示要把官司打到底,绝不让步。针对此情况,调解法官首先对原告进行耐心的劝导和释法,安抚了原告的情绪,使其不再坚持其意见,愿意在法院主持下进行协商。其后,法官一方面通过电话多次与旅行社代理人联系,进行释法明理,另一方面主动到旅游公司办公地点找到其负责人进行意见交换,开展上门调解,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原、被告被法官真诚的工作态度和严谨和工作作风所感动,各自退让一步,达成和解协议并全部履行完毕。
雨城区法院 马少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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