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山县农村发展取得新成效
一是完善新农村建设竞评机制。通过公开竞评的方式确定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县级试点示范村,累计投入资金300万元用于试点村道路、饮水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产业化发展。目前全县以“和谐新村、和谐社区”为载体的社会主义新农村试点示范村达到10个,占40个行政村的四分之一。二是实施“千万农民工培训工程”培育新型农民。针对芦山县企业用工需求,开展宝石加工、魔芋种植、根雕雕刻等各种类型的农民工技能培训,提高农民工技能,促进农民转移增收。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2006年2961元,2007年3484元,2008年预计3900元,年均增长15%。 (审签领导:杨宗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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