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兴县四举措确保乡镇和村庄“四化”达标
为使宝兴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达到评价体系标准,实现“城镇七好、农村四好”目标,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宝兴县四措并举,狠抓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工作专人抓,为全面完成“四化”达标任务提供组织保障。
二是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各相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方案,层层落实责任,限期达到既定目标。
三是保障经费。各乡(镇)、县级各有关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落实资金、建立经费保障机制,确保治理工作顺利开展。
四是强化督查,严格问责。县目督办、整治办定期不定期对各乡(镇)、村庄“四化”达标完成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及时指导各乡(镇)、村庄完成治理工作,确保“四化”达标检查验收顺利通过。对履行职责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严格问责。(审签领导:王宗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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