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公安交警: 持续严查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来源:
2024-05-09 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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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对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电动二、三、四轮车(以下简称电动车)具有方便快捷、绿色环保、廉价实用等优点,成为不少市民出行选择的交通工具。但驾驶电动车横穿马路、闯红灯、违规载人等交通乱象,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针对电动车违法乱象,雅安公安交警持续开展治理,成效明显。

5月4日至6日,雅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查处电动自行车无牌2起,逆行11起,不按规定车道行驶2起,违规载人2起,无牌无证2起,准驾不符2起;电动三轮车无牌1起,无证1起,加装动力装置4起。已扣电动车10辆,劝导非机动车违法33起。直属二大队查处电动车逆行4起,无牌6起,其中电动三轮车无牌无证1起;电动二轮车涉嫌酒驾1起。

执法现场:

查处和普法同步

近日,雅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交警在雨城区育才路查处了一起电动三轮车无牌上路行驶且驾驶员未考取驾驶证的交通违法案。

“电动三轮车上路行驶要考取相应的驾驶证,也要上牌,否则就是违法。”

“我超龄了,考不到驾驶证。”

在该起案件中,这名电动车驾驶员因年龄原因,无法考取驾驶证。面对交警对其违法行为的查处,刚开始他还很不理解。

现场,交警不仅对其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还对其进行普法教育,告知他驾驶电动三轮车上路需要按照规定登记上牌,并考取相应的驾驶证。最终,该名驾驶员认识到自己确属违法行为,无牌、无证驾驶电动三轮车上路行驶将面临罚款1000元甚至拘留的处罚。

“近段时间,在对电动车的整治行动中,我们发现电动车违法行为主要集中在无证驾驶和无牌上路方面。”雅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一中队中队长冯海涛表示,整治行动中,交警、派出所、交管办联合执法,通过现场查处和宣传,增强电动车驾驶人的守法意识和安全意识。此外,交警还进社区、进农村,如利用赶场等时间节点,有针对性地对电动车驾驶员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重点地区:

所队联勤  持续开展综合治理

去年上半年,在雨城区雅上线某路口,接连发生了两三起电动车驾驶员在路口转入村道未观察而被撞的交通事故。

雅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副大队长赵海峰介绍,这些电动车驾驶员没有事先观察或者打转向灯,在未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突然转入,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这些案例给大家以警醒,要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尊法守法出行。

“在农村,电动车违法行为主要表现为电动车违规载人、无证驾驶、无牌等。”赵海峰介绍,电动三轮车广泛应用在农村的生产生活中,驾驶者多为老年人和中年妇女。

农村地区存在道路点多、线长、面广和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淡薄等问题。赵海峰表示,直属二大队通过所队联勤,也就是农村派出所和交警队联合执勤,并联合乡镇“两站两员”,有针对性地开展对重点车辆,尤其是农村地区三轮车的整治行动,同时联合派出所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警示活动,深入开展对电动车的交通违法整治,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整治一起、宣传一起、教育一群”的整治效果。

交警提示:

请广大市民文明守法出行

雅安公安交警提醒,买电动车一定要按照规范登记上牌。驾驶电动二轮摩托车、电动三轮车等电动车时需要考取相应的驾驶证,否则属于无证驾驶,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不登记上牌,买不了交强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则完全由个人承担赔偿责任。

在整治行动中,交警还发现有买新电动车挂旧牌照的现象,这也属于违法行为,一旦发现将被查处。

雅安公安交警提醒,请广大市民不骑乘无牌无证、超标电动车上路。驾驶电动车出行,请佩戴好头盔。请不要用电动车违规载人,电动自行车只允许搭载1名12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电动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正在持续进行中,请广大市民文明守法出行。

据悉,为有效预防和减少涉电动车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经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委员会研究决定,5月5日至8月15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电动二轮车、三轮车、四轮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本次整治行动的重点区域主要集中在国省干线公路、县乡道路(旅游环线)、城市道路、村道等事故多发易发路段、区域。

重点人群集中在邮政、快递、环卫从业人员、共享单车使用人和“一老一小”,特别是农村地区高龄老人等人员群体。

本报记者  李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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