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山县召开社会体制改革专项小组2019年第一次会议
5月14日,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社会体制改革专项小组组长王东在新行政中心四楼会议室,主持召开2019年社会体制改革专项小组第一次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六次、第七次会议,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研究分解2019年改革信息任务,审议通过了《社会体制改革专项小组2019年度工作要点(送审稿)》、《社会体制改革专项小组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重要改革举措实施规划(2018-2022)(送审稿)》、《社会体制改革专项小组2019年改革落实台账(送审稿)》。
会议要求: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学习贯彻,全面落实各级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强化政治担当,落实改革责任,进一步解放思想,为加快建设灾区绿色发展振兴示范县提供改革动力。二是主动认领任务。要及时召开党组(党委)会专题研究改革工作,进一步细化分解改革任务,形成本单位要点、台账,确保思考在先、谋划在前、落实到位。三是加强与上衔接。责任部门要主动与牵头部门做好汇报,牵头单位要及时对接市级对口部门,确保上下协调齐抓并进。四是强化调查研究。要将群众的获得感和满足感作为改革工作的落脚点,立足芦山实际,扎实开展调研,确保制定出台符合芦山特色的改革方案。五是加强信息报送。要对照信息分解任务,从工作动态、经验做法、调研文章、心得体会4大板块,深入挖掘工作亮点,努力形成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会议还就近期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县社改组副组长,社改组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信访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民政局等相关单位分管同志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