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兴法院强化四项措施 化解涉诉信访
一是突出重点抓防范。全力做好迎接奥运会等重要时期的稳控工作。制定工作预案,组织专门力量,集中开展拉网式排查,对矛盾易激化案件以及当事人可能上访的案件,及时掌握动态,建立台帐,登记造册,逐一分析原因、研究对策、落实化解措施。二是整合力量抓防范。强化信访工作责任制,实行案件承办人、部门负责人、分管院长、院长“四级”信访工作责任制,实行定人、定案、定时、定责,坚持院长定期和不定期接待制度,在法院内部形成信访工作合力。积极争取县级党委、人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加强政法委、信访局等部门的沟通交流,互通信息,使涉诉信访防范工作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职责。三是在关口前移抓防范。在日常审判工作中,认真贯彻“一手抓审判,一手抓息诉”的要求,各业务庭在案件审理和执行过程中对有信访苗头的案件进行排查梳理,确保无遗漏;对案件当事人,进一步加强诉讼指导、法律释明、判后答疑以及诉讼调解工作,有效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努力让当事人胜败皆明,服判息诉,有效压减新的信访源。四是强化调解抓防范。将调解贯穿于诉讼全过程,不断强化诉前、诉中、执行等各个环节的调解工作,做到信访工作与案件质量相结合,信访工作与诉讼调解相结合,增强服务意识,转变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变群众上访为工作人员下访,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案件的发生。(审签领导:杨明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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